為弘揚中華民族孝親敬老優良傳統,發現并宣傳孝親敬老典型,進一步樹立感恩意識,促進家庭和諧、代際和諧、社會和諧,營造全社會敬老、愛老、助老的良好氛圍,市老齡委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首屆“麗水十大孝賢”評選活動! 凡麗水市的公民(含暫住一年以上人群),符合以下條件的均可參加此次評選:一是遵紀守法,本人及家庭成員無治安或刑事處罰,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,道德情操高尚,以實際行動弘揚中華民族敬老愛老的優良傳統;二是孝敬父母、長輩,自覺履行贍養義務,孝賢事跡感人至深,事跡感人,群眾口碑好;三是義務贍養社會老人,事跡典型,被傳為佳話;四是積極參加社會敬老、養老、助老公益活動,熱心捐助老年公益事業或投資老年福利事業,具有廣泛社會影響;五是在為老人服務崗位上勤勤懇懇,無私奉獻,事跡突出,受到服務對象、單位和公眾的一致好評。 此次評選活動面向基層群眾,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原則,嚴格按照評選條件,自下而上,擇優評選。目前,評選活動已經啟動。凡具備條件的個人,均可向所在的縣(市、區)老齡辦或所在單位自薦;廣大群眾也可向所在的縣(市、區)老齡辦或單位推薦身邊具備條件的對象。各單位在個人自薦、群眾推薦的基礎上,進行初審,擇優向所在地老齡辦推薦,各縣(市、區)老齡辦審定后統一報評選活動辦公室。 整個活動分五個階段進行:8月15日前,為宣傳發動階段,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,各縣(市、區)完成參選對象的推薦工作;8月15日至31日,為初評階段,將對各縣(市、區)推薦上來的名單進行初評,從中確定20名作為候選對象;9月1日至15日,為公示及投票階段,20名候選對象及其事跡將在《麗水日報》、麗水老齡網公示,開通報紙、網絡投票渠道,接受公眾投票;9月16日至30日,為終評階段,主辦單位組織市級有關部門及部分市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組成評選活動委員會,對20名候選對象進行評選,經綜合報紙及網絡投票情況,最終評選出10名“麗水孝賢”,10名“麗水孝賢”提名獎;10月份,在我市第十二屆老年文化藝術周期間,將對評選的首屆“麗水十大孝賢”進行表彰。 |